常用门面转让合同
合同标题:常用门面转让合同
合同编号:
日期:
甲方:(出让方)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乙方:(承接方)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鉴于:
甲方是门面的合法所有人,并有权处置该门面;
乙方希望购买甲方所拥有的门面,并且双方经过友好协商,就门面转让达成一致意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门面基本信息
1.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门面的详细地址、面积、法定用途、产权登记情况、任何可能影响门面转让的限制或纠纷信息等相关内容。
1.2 乙方确认已详细了解并满意以上门面信息,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
第二条 门面转让过程
2.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款项,并且将相应的款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2.2 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转让款项后,无条件向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,并及时将相关产权证书、过户手续等文件交付给乙方。
第三条 门面的现状和责任
3.1 甲方保证门面在乙方接手之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,并承诺乙方接手之后不再向其作出任何干扰、限制或破坏。
3.2 乙方应自行承担门面使用过程中的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装修、设备维护、税费等。
第四条 违约责任
4.1 若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,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,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。
4.2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。
第五条 其他约定
5.1 本合同任何争议,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。
5.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出让方): 乙方(承接方):
签字: 签字:
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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