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地简易劳务合同
合同标题:工地简易劳务合同
合同内容:
甲方(雇主):
名称/个人姓名:
地址:
电话:
身份证号码:
乙方(劳务人员):
姓名:
住址:
电话:
身份证号码:
双方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,就劳务提供事宜订立如下合同:
一、劳务内容:
1. 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工地从事劳动工作,具体包括但不限于:建筑工地的清理、搬运、翻新、装修等劳务工作。
2.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,并保证工作质量。
二、劳务期限:
1. 劳务期限为:从【合同生效日期】至【合同终止日期】。
2. 如需延长劳动期限,双方应提前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。
三、劳务报酬:
1.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。报酬金额为【具体金额】,支付周期为【具体周期】。
2.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合理报酬。
3. 乙方应按规定方式领取工资,并确保领取凭证的真实性。
四、劳务保障:
1.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工作条件,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。
2.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,自觉维护工地秩序和安全。
五、违约责任:
1. 如乙方无合理理由不履行劳务合同义务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。
2.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必要保障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,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六、其他条款:
1. 合同中未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可协商一致,并在书面形式上达成补充协议。
2.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,可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七、合同解除:
1. 合同履行期满或发生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,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劳务合同。
2. 在合同解除后,双方应协商处理剩余事项,并保证合同解除的公平、合法。
八、生效和变更: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2.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,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达成补充协议,具有法律效力。
以上为甲方和乙方就工地简易劳务签订的合同,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,共同维护合同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