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工头劳务合同范文
劳动合同
甲方:包工头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
乙方:劳务人员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
综合考虑互相的权益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的事宜,达成如下合同:
第一条 合同目的
甲方聘请乙方为其工程项目提供劳务,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雇佣,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。
第二条 工作内容
1.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、搬运、维护等工作,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。
2. 乙方需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工作能力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
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地点
1. 工作时间: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,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。
2. 工作地点: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指示,在指定的工作地点履行职责。
第四条 工资和福利待遇
1. 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支付工资。具体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已在另行约定的工资表中明确规定。
2. 除工资外,甲方将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第五条 保密条款
1. 乙方在工作期间获得的甲方商业机密、技术资料及其他保密信息,应严格保守,并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予以归还或销毁。
2. 乙方不得擅自将与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如出现以下情况,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负相应违约责任:
1.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和义务;
2.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;
3. 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。
第七条 合同解除
1. 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本合同:
a. 乙方严重违约,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;
b. 乙方悖离工作岗位,影响工作进展。
2. 乙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本合同:
a.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;
b. 甲方要求乙方从事违法行为。
第八条 争议解决
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将提交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。
第九条 附则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至工作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止。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。
3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(签字) 乙方:(签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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